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評審指南》(環(huán)辦土壤〔2019〕63號)等文件要求,南寧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會同南寧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進行了評審,現按要求將2023年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通過情況予以公告。
202
3
年南寧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評審
通過
情況
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報告編制單位”按照報告評審時間的先后進行排序。